今后,凡兒童失蹤,公安機關將一律立為拐賣案件。這是昨日省公安廳出臺的新舉措。
目前,全省各地拐騙、拐賣新疆籍未成年人,以暴力、脅迫、欺騙等手段,組織、操縱其實施盜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件時有發生。
為改變這種現狀,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昨日,省公安廳組織召開深化打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出臺了這樣一個硬性要求,對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要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實行“一長三包制”: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擔任專案組長,專案組長要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工作全程負責到底。案件不破、人販子不到案、被拐賣兒童沒有找回,專案組不能散。
據統計,自2009年4月9日全國“打拐”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截至今年3月14日,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拐賣婦女案件12946起,拐賣兒童案件7867起,打掉4535個拐賣犯罪團伙,解救被拐賣兒童13284人、婦女23085人。
去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1990件,依法懲處犯罪分子3818人。
來源:河南商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