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買經適房,在房價之外每戶還要另交5500元的“電力安裝費”

物價部門表示“查處無依據”,法院表示“無法受理”
核心提示
購買經適房,在房價之外,每戶還要另交5500元的“電力安裝費”。平頂山市“新領秀·東方明珠小區(以下簡稱東方明珠小區,圖1)”800多戶業主的這一遭遇,曾引來多家媒體及相關部門的關注。但事發1年多后,物價部門表示“查處無依據”,法院表示“無法受理”。
記者采訪中發現,出現這一問題與住宅小區電力配套設施(圖2)的前期建設和后期運管相脫節有關。而近些年來經常見諸報端的“收取改造費”、電價不統一的投訴,也與此有關。從今年開始,我省18個省轄市針對住宅項目配電設施建設與維護相繼出臺了管理辦法,有望解決這一問題。此舉在當下備受開發商、供電企業和發改委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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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電力安裝費”,交上退不了?
東方明珠小區位于平頂山市區東部,2009年底建成交房,目前入住已經過半,該小區占地238畝,其中一期項目9.47萬平方米,共25棟住宅樓(含廉租住房4棟)。
2009年底,小區的業主們在交納二期款項、簽訂購房合同時,被開發商告知,除合同約定的房款外,還得交“電力安裝費”,每戶5500元。“當時開發商說的是,不交這筆錢,不簽購房合同。”開發商并未出具發票,只是開了一個蓋有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小區有近800名業主,僅此一項,開發商要收400多萬元。
業主們多方打聽,在平頂山市已經建成的另外兩家經適房小區,購房者也交了這項費用,但標準明顯比本小區的要低。到物價部門去咨詢,了解到開發商收取這項費用缺乏依據。“我們多方反映要求退錢,但至今沒有結果,有44名業主聯合委托律師起訴開發商,法院又不立案。”
平頂山市發改委物價檢查所李所長曾多次參與此事協調。他說,實際上,開發商收取的這部分費用是付給施工企業的配電設備和施工費用。目前省內外的開發商都將這部分費用計入建設成本,攤入房價后由業主承擔,但因為隱含在房價中,業主感受不到。“而平頂山的經適房,政府核定的價格中不包括這筆費用,開發商收取時單列出來。”“目前無法確定是否屬于亂收費。”李所長說,因為始終沒有得到省發改委明確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