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的劉益生要去鄭州市政府送文件,他來到門衛室拿過登記表填上自己的名字,騎上一輛公務自行車出發了。
6月22日起,鄭州市交委規定機關工作人員在機關周邊3公里以內傳遞公文,一律使用公務自行車出行。 “經過兩周試運行,公務用車量減少了近70%。”交委辦公室副主任李建國說,單位門前的工人路是單行道,如果開車前往鄭州市委、市政府送文件來回需要30分鐘,自行車則可以節省一半時間。
作為鄭州首個推出公務自行車的機關單位,這是鄭州市交委繼實行機關領導和機關工作人員每周至少乘坐一次公交車、每周按照尾號停開一天公務車等制度后,為實現節能減排、倡導綠色出行推出的又一舉措。
鄭州市民劉建國建議說,使用公務自行車傳遞公文,既緩解道路擁堵,又節省公文傳遞時間,應該通過政府提倡的方式,讓更多的機關單位參與到“公務自行車”活動中。
來源:河南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