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圖/方毅夫
2004年,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處停止了對戶外廣告的審批。據2010年媒體報道,當時,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長余遂盈稱,鄭州市域內高速公路沿線已拍賣的廣告共46處,在四環以內區域戶外廣告已經審批的有20處,除了這66處,其余均未審批。
但為何鄭州街頭的廣告還那么多?這中間,有著怎樣的不為人知的內幕?
回溯
門上貼了一張通知
停止了對戶外廣告的審批
對于眾多從事戶外廣告經營的廣告公司來講,2004年,鄭州市城管局的一紙通知來得有些莫名其妙。
“當時,就在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處的門上貼著,說即日起,停止對戶外廣告的審批手續,何時恢復將另行通知。”河南省廣告傳媒業商會會長宋玉建說,在2004年之前,要想從事戶外廣告經營,需要到該管理處辦理“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辦下來證后,每年年檢一次,以作為從事該業務的資質證明。
這一停就是7年,直到現在,還沒有等到重新開始審批的“通知”。而鄭州市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處有關人員也曾對媒體表示,2004年確實停止了對戶外廣告的審批。而2004年停止新的審批的同時,也停止了對原有持證經營者的年檢,從理論意義上來講,這造成現有市場上的戶外廣告全部不合法。
但宋玉建認為,原有持證的應視為合法。根據《鄭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2005年修正)》規定,宋玉建說:“他們既不批準,也不說明理由,那么就是批準?!?/p>
特例
7年未曾批為何鄭州建投獨有證?
讓人疑惑的是,既然2004年已停止審批,那為何鄭州建投還能拿到“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他們是鄭州市政府的企業,只要他們去辦證,管理處就得給批?!庇凶x者向河南商報報料。資料顯示,鄭州建投成立于2004年2月,是鄭州市政府基本建設項目投資主體和市政府對外投資法人。
鄭州建投總工程師、融資部主任汪洋說,2006年,為拓寬融資渠道,市政府決定讓他們圍繞政府產權設施進行廣告資源開發,在此期間,建投公司對控股的河南戶外廣告網絡傳媒有限公司進行重組,并將之作為戶外廣告經營主體。去年7月,鄭州市專門下文,也即鄭政文[2010]186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為我市投融資平臺公司注入資產和授予權限的通知》,再次明確公司擁有燈箱、燈桿廣告經營權。
在汪洋拿出的該文件復印件上,的確授予他們“市區三環以內國有產權(地鐵進出站口除外)的戶外廣告設施經營權”?!安贿^,我們會委托一些公司幫忙招商、招攬客戶。這很正常,一個公司的力量有限,就像長虹彩電,生產后需要渠道商幫忙銷售。”他說。
“這中間的利益分成彈性很大,越不招拍掛,其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便越大”。有讀者質疑,既然你力量有限,你就不要去做;就算做了,你委托給其他公司,那為何不進行招拍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