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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6日下午4點40分,汝州市公安局交警隊接到110指令,一名小學生在接送途中意外死亡。
警方趕到海貝特小學,經過對同車人員調查了解,在車輛行駛途中,二年級學生郭某某(男,8歲)突然墜車,被面包車后輪碾壓導致事故發(fā)生。同行人員隨即把該學生送到汝州市楊樓鎮(zhèn)衛(wèi)生院急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接送學生的車輛是輛五菱面包車,車牌號豫D—W4818。當天上午8點30分左右,該車從楊樓鎮(zhèn)石臺街返回市區(qū),車上有1名司機、 4名海貝特學校學生、1名教師及其孩子(該車核載7人,實載7人),駕駛員為汝州市廟下鎮(zhèn)文寨村趙某。
警方趕到時,司機與接送老師已不知去向,學校法人代表始終未露面,涉案面包車已經被扣押。目前已經初步認定此事為一起責任事故,鑒于該事故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已經成立了專案組,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并分成3個小組對3人進行追查。
出事的海貝特學校是經過教育部門批準的一所民辦小學,該校位于汝州市區(qū)東部,法人代表魏某,現有學生185名,教師15人。
事故發(fā)生后,汝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長為組長,由公安、紀檢、安監(jiān)、教育、信訪等部門組成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求該市教育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和穩(wěn)控工作;同時由汝州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組成由紀檢、公安、安監(jiān)、工會、信訪、教育、相關鄉(xiāng)鎮(zhèn)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并且,責令相關部門舉一反三,對該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全面排查,建立詳細臺賬,實行責任分包,對不符合要求的接送車輛嚴禁上路、嚴肅查處。
目前,汝州市已對事故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責任追究:對海貝特學校所在中心校校長戶某和教體局主管社會力量辦學的科室負責人陳某予以免職,對教體局主管社會力量辦學工作的主管領導熊某停職檢查。對交警及相關部門的責任追究,將根據事故調查情況給予責任人嚴肅處理。(記者 張雷龍 通訊員 桂焱偉 周萬強)
實習編輯: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