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東北網3月9日訊一位網友發來短信:我的一個遠房表妹,于2013年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兩人相處沒多久,就在一起同居了。如今,我表妹已懷孕近4個月。本來,她打算春節期間,把婚事定下來,但男方遲遲不肯露面。
那天,我表妹打電話追問,對方才說不能和她結婚了。原因是,前女友給他懷了一個男孩,他父母喜歡這個孩子,讓他們結婚。
我表妹無法接受這個事實,非常悲痛,就讓我幫忙咨詢一下:
如果她把孩子生下來,男方是否要支付撫養費?如果她把孩子打掉,男方是否要賠償損失?
喬英男律師解答:
盡管你表妹的孩子非婚生,但其男友對孩子還是有撫養義務的,所以,可以向男方主張撫養費。
若你表妹把孩子打掉,那對于賠償損失的問題,也只能就醫藥費等直接損失,要求男方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