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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3月12日訊(記者張雋珊)近日,本網聯合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開通投訴平臺以來,接到關于餐飲服務方面的投訴明顯增多,其中,商家收取餐位費、拒開發票成投訴熱點。
案例一:點餐后打包外帶食物商家拒開發票
消費者劉女士到群力一家飯店點餐后打算打包外帶食物,不在飯店內食用,結賬后劉女士索要發票,但收銀員告訴劉女士,外帶食品不提供發票。劉女士表示質疑,外帶食品都是按照菜品正常價格付賬,只要顧客消費商家就應該提供發票,正常納稅。飯店收銀員稱,是總店的規矩,分店是按照規矩來,不能提供發票。
案例二:提前未告知每人收取2元餐位費
消費者張先生邀請朋友到道里區某飯店聚餐,結賬后發現賬單多了一筆24元的餐位費,共12個人,每人2元。張先生當時提出質疑,服務員在點餐之前沒有告知,結賬時直接收取很不合理。而服務員稱,店里一直都有收取餐位費。由于朋友都在等候,張先生只好結賬。
哈市市場監管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表示,餐飲企業收取餐位費應在店內顯眼位置或菜單上明碼標示,如未作出公示,在消費者就餐前也未進行說明,則屬于不規范經營形式,消費者有權拒付。新《消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行銷售、強行服務、強迫消費者接受其規定的價格及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否則將被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若遇此類情況,消費者應保留好憑證,并及時向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進行舉報。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主動給消費者開發票是商家的義務和責任,拒開發票、以打折等形式不開發票或給已經使用過的發票都是不允許的。消費者可撥打12366進行舉報,相關部門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