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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晚報3月16日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15日起實施,《辦法》中首次對預付卡式消費商家不予退款咋處罰進行了規定。在15日的“3·15”消費維權活動現場,記者遇到了遭遇預付卡消費煩惱的林女士,她去年在海爾絲洗衣店存了500元,現在想洗衣服,洗衣店卻找不著了。
去年春天,林女士在自家小區里看到廣告,家附近的吉星小區有間海爾絲洗衣店提供上門取送衣服服務。她打通廣告電話后,對方“上門服務”,林女士交了500元辦理了預付卡。交完錢,林女士只去年夏天洗了兩次衣服。“過完年想刷鞋,打電話預約,幾次都不通。”她說。在林女士提供的洗衣店報價單和洗衣卡上,留了同一部固定電話。記者多次撥打此電話,均為忙音。
無獨有偶,在15日的活動現場,市民張女士也來投訴該洗衣店。她此前辦了一張1500元的洗衣卡,卡內還剩余七八百元。去年8月發現洗衣店電話打不通,她便找到公司負責人希望退款,但得到的答復是“不能退”。
15日上午,記者陪同林女士按照洗衣店報價單上的地址——嵩山路副35號,吉星小區2號樓1棟,尋找洗衣店。可繞了一圈,也沒看到洗衣店的招牌。該棟一位商服業主告訴記者,洗衣店已搬走很久了,只留了一間空屋。根據指引,記者來到洗衣店一樓店面。洗衣店沒有牌匾,玻璃門緊閉。
15日下午,記者輾轉找到海爾絲洗衣店負責人高經理。他表示,目前洗衣店已經搬到幸福鄉。他稱,搬家的消息已經通過短信等形式于去年10月告知用戶。不過,林女士、張女士均表示未收到過任何告知。
對于用戶提出退款要求,高經理表示可以退款。他說,用戶可憑洗衣卡在齊魯大廈10樓辦理退卡手續。由于此前有用戶辦卡時,為充值一定金額,洗衣店贈送一定金額,高經理表示,退款時將按照比例返款。
預付卡消費提示
按照實際需要量購買預付費消費卡,不要輕信廣告宣傳,更不要圖便宜大量購買。
辦卡時要選擇信譽度較好的商家。
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最好簽訂書面協議,以防后患。
辦理預付費手續時,要看清合同條款內容,對不合理的條款及時提出疑義,避免糾紛。
保管好各種發票、票據,一旦權益受損,可向當地消協或有關行政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