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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3月17日訊都說養兒防老,然而八旬老翁張老伯有八個子女,但老人依舊過著“流浪”和無錢就醫的生活。萬般無奈之下,張老伯請法院為自己討回公道。公道討回來了,但贍養費卻遲遲沒有到位。
今年87歲的張老伯膝下有4個兒子、4個女兒,按理兒說,應該在這個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過著兒孫繞膝,頤養天年的生活。然而自從2000年張老伯的老伴兒去世之后,他一直在幾個兒子家輪流居住,2008年,被迫搬到了女兒家居住。四個兒子認為,女兒盡的贍養義務少,所以老人在女兒家居住就不給贍養費。老人年事已高,小病不斷,自己又實在支付不起醫藥費,所以不得不向法院起訴自己的幾個子女,要求子女們給付贍養費。
龍沙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每個子女每月給付張老伯200元贍養費,但是四個兒子一直不履行給付義務。為盡量縫合已經支離破碎的親情,給老人些許安慰,執行法官沒有生硬的追討贍養費,而是分別約談了老人的四個兒子,逐一對他們進行法理和情理的談心和教育。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老人的子女們主動將拖欠老人的醫藥費、贍養費交到了法院,并表示以后會按月給付老人贍養費。
當執行法官把醫藥費和贍養費親自送到張老伯手中時,老人激動得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