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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3月20日訊冒充他人,鄰居二人以簽訂合同為誘餌滿口胡言;12名農民輕信他人,15萬余元血汗錢輕易被騙。近日,龍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合同詐騙案。在此,給大伙提醒,切勿輕信他人,事前定要三思。
李某、徐某是鄰居,平日關系不錯。一日,李某找到徐某,說:“聽說齊市某農場有土地要對外承包,能不能在這上面‘做點文章’,弄點錢花。”對于這個主意,二人一拍即合。經商議,二人制作了虛假土地承包合同,以齊市某農場有土地對外承包為名,由徐某冒充農場職工,與龍江縣龍興鎮農民劉某等12人簽訂了合同,并收取承包費15.1萬元。錢財到手之后,李某和徐某揮霍無度,吃喝玩樂。
近日,龍江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物數額巨大的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判決李某、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