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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3月20日訊 17日16時許,哈醫大五院站牌附近,一公交車女乘務員與乘客動起手來。
事發后,當事雙方被高新公安分局治安三隊民警帶走調查。
記者在高新公安分局,見到了手部受傷的吳先生。
“我在新瑪特上車,因手指甲長,坐下后,就拿出指甲刀開始剪指甲。”吳先生說。
他說,乘務員大聲吼著制止他剪指甲。吳先生認為乘務員態度不好,與乘務員發生爭吵。
吳先生說,二人越吵越激烈,說話都不好聽。到哈醫大五院他要下車時,一男子打了吳先生一下,然后下了車。他追了近100米遠,將男子截住。
“見我將男子追回,乘務員又下車,手拿一把螺絲刀,將我的手扎傷(如圖)。”吳先生說。
民警了解得知,打人男子是乘務員的丈夫,當時也在該車上。該男子見到妻子和人吵架,忍不住打了吳先生一下。
民警說,吳先生不該在公交車上剪指甲,乘務員勸阻時也應講究方法。
最終經調解,乘務員賠償吳先生1000元醫藥費,雙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