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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環境不優問題,既要治標,更要治本。治本,就是要通過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在集中整治的同時,要從制度建設入手,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加快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對于現在行政審批事項過多、手續繁瑣等問題,該下放的下放,該削減的削減;進一步完善服務承諾制度,要解決行政部門“只掛號、不看病”的問題,解除企業和群眾在部門之間的來回奔波;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訴制度,拓寬企業投訴渠道,堅決整治到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吃拿卡要以及違法亂紀行為;進一步推行干部交流輪崗制度,實權部門、要害崗位要定期交流輪崗,防止利益固化、降低廉政風險。
優化發展環境,重在落實、貴在行動。一個地方一個部門,領導干部有什么樣的風氣、面貌,當地就呈現什么樣的發展環境。好的環境是經濟健康發展的具體體現,是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是黨風政風好轉的具體體現,是檢驗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能力素質的具體體現。抓好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的貫徹落實,關鍵的就是要抓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各地各部門一把手要親自部署、親自推進,把優化發展環境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與教育實踐活動和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結合起來,切實把《意見》確定的任務落實落靠。各級領導干部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又要有夙夜在公、加快發展的責任擔當,不能只想當官不干事,只想攬權不擔責,為官不為就是最大恥辱。
面對千帆競發、百舸爭流的發展局面,優化發展環境始終是龍江改革發展的“硬道理”。全省廣大干部群眾要始終把優化發展環境作為一項事關全局的戰略性工程,努力把龍江打造成為環境佳地、政策洼地、服務高地、投資寶地。讓優化環境成為龍江全體人民的高度共識與自覺行動,讓每個部門都成為“好環境”、每名干部都成為“好環境”、每位群眾都成為“好環境”。我們相信,只要我們凝神聚力、上下齊心,創造條件、創優環境,更多先進生產要素就一定會向龍江聚集,更多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就一定會在龍江涌流,一個發展向好、環境優越的龍江,必將近悅遠來、風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