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狠剎違規收送禮金、購物卡之風,促進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近日,武漢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通知》,轉發了武漢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規收送禮金、購物卡的規定》,明確了6條紀律:
一是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人民團體)一律不得用公款購買購物卡,一律不得相互贈送禮金、購物卡。
二是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金、購物卡。
三是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難以當場拒收的禮金、購物卡,應在自接受之日起一個月內上交本單位黨組織或紀檢監察機構。市、區所屬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要及時將上交的禮金、購物卡,分別移交市、區紀委、監察局,由市、區紀委、監察局集中繳同級財政部門。
四是違反規定收送禮金、購物卡,查證屬實,一律追究責任。領導干部違規收受,或決定、授意、同意贈送禮金、購物卡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條規給予紀律處分。
五是領導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接受與該領導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金、購物卡,未按規定登記上交的,由領導干部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是對用公款贈送禮金、購物卡的黨政機關,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據查證的違紀事實,在下一年度經費預算中按違紀金額的10倍予以扣減。各級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監督,對黨政機關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應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通知》強調,自《規定》下發之日起,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如有違規收送禮金、購物卡行為的,不論何時發生,不論職務高低、數額大小,都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2011年1月1日至3月底,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要集中開展一次專項整治活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清理整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結合2011年元旦、春節黨風廉政建設巡視督查工作,加強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規收送禮金、購物卡行為的監督檢查,通過明查暗訪等形式,發現并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來源:人民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