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法載人被抓現行記者。
4月20日,武漢市交管部門開展今年來最大規模的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行動,全市共出動1666名交警,加上千余名協管員,分成550余個整治小組,重點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闖紅燈、走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截止下午5時,全市共糾正電動車違法行為20759余起,處罰8452起,扣車633輛。
據了解,當天的行動中,除一線執勤警力外,武漢市公安交管局機關各處室及各交通大隊所有二線警力(窗口、事故辦案出警和特殊工作除外),全部上路參與整治行動,每組3-4人,在全市各主要路口、路段對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阻、教育和處罰。
當日,交警還在漢口的武勝路、武昌的中南路、大東門,漢陽的鐘家村等12個重點部位設置宣傳執法點,對過往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發放宣傳卡片4萬余張。
據介紹,此次掀起的大整治是為電動車上牌、電動車依法依規行駛做好前期工作,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車打好基礎。交警再次重申,電動車違法載人、載貨的,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在機動車道行駛的,均將依法被處以20元罰款,涉嫌非法營運及拒絕當場繳納罰款的,依據《道交法》第89條規定,將暫扣車輛。
【規定】
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敬告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者:
嚴禁電動自行車載人行駛。
嚴禁電動自行車闖紅燈。
嚴禁電動自行車走機動車道。
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行駛、闖紅燈、走機動車道的,一律罰款20元。
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或不能證實車輛合法來源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車輛。
【現場】
面對整治 且看市民的反應
武漢市交管部門20日在全市掀起大規模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記者現場采訪看到,面對交警處罰,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有著各種各樣的反應,有說“不知道規定”的,有說“憑什么抓我”的,也有說“跟別人學壞了”的。
從這些真實的反應中可以發現,騎車人并沒有對電動車的通行規范完全知曉并形成共識,有的明知自己不對的,也因“滿大街都這樣也沒人管”而放任自流。要改變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長期缺位所帶來的秩序混亂,在整治的同時,深入人心的宣傳教育和長效管理必須緊緊跟上。
大多數市民不知道電動車不能載人
20日上午8點半,記者隨硚口大隊民警在武勝路、游藝路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在武勝路,交警主要對違法載人的電動車攔停糾正并處罰。短短10分鐘內,就有6輛帶人電動車被攔下,均被罰款20元。
記者看到,很多駕駛者并不知道電動車不能帶人,有的是交警走到跟前將其攔下都不知道為什么。一對小情侶同坐一輛電動車被攔下處罰,女青年反應激烈:“我們從來不知道電動車是不能帶人的,你們不宣傳告知,憑什么要處罰”。
“這是個什么規定,完全不曉得!”王先生騎著電動自行車送妻子去上班,被交警攔下,他表示自己使用電動自行車多年,完全不知道還有嚴禁電動自行車載人行駛的規定存在。他表示有點委屈:“我只知道電動車不能營運,所以交警把我攔下時我很坦然,因為我是帶自己的老婆上班,沒想到還是被罰了。”
[法規解讀]
攔下他的鄧警官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電動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一律不能帶人,12歲以下的兒童除外。這個規定,是每個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在購買時就應由商家告知的。交管局在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方面也做過很多宣傳,但仍有不少市民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