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9日,實名舉報人譚紅霞在中福物業公司門前接受記者采訪。新華社記者沈翀攝
【事件反思】國企改制應有事后追責機制
雖然有關方面一直遮遮掩掩,但“中國網事”記者還是發現了幾個蹊蹺的事實和問題。
據“中國網事”記者核實,目前中福物業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為2000萬元,雖然這個公司幾經改制、轉股等變遷,但戚名振在這個公司的地位卻穩如泰山,一直牢牢控制著這家公司。一些業內人士指出,通過這種資本運作和房地產實際收益,初步估算戚名振以及其家族勢力在這期間所獲得的巨大利益即便沒有舉報所說的“億元”,數額也絕對可觀。
更令人蹊蹺的是,從2004年起戚名振已經擔任了已經改制為民企的中福無業的董事長和法人代表后,當時已經67歲高齡的此人卻還依舊擔任國資性質的中社福公司的負責人,幾年來幾乎沒有變化更沒有任何監管部門過問。
有關專家和網友認為,相關部門更應該深入調查用死人的名義入股異常表象背后掩蓋的事實。
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授、博導李新天說,中福物業改制中出現的疑點,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的關注,其實是由于疑點背后隱現著國企改制中曾經出現過備受詬病的兩大問題。
第一,對資產高值低估。目前我國資產處置報批手續尚不完備,即使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托或聘任的注冊會計師等評估人員,也很容易同原企業管理者因共同利益而相互勾結損耗國家利益。有的不按規定進行評估,或者評估縮水,導致交易價格明顯低于市價。
第二,改制操作不公開、不透明,審批不嚴格。一些企業在處理國有資產產權時,企業的產權交易往往不進行公開招標和拍賣,而是搞“暗箱操作”,缺乏透明度,企業賣多少價由少數人說了算。另外有些企業內部少數領導人入股、坐莊、內外勾結、套購,坐收漁利或轉手倒賣。
李新天教授說,針對這兩大問題,對于國企改制來說,不僅得有細致、全面的資產摸底和事前監管,還必須建立并完善具有連續性的事后追責機制。因為,改制中的問題往往在改制后才會一一浮出水面,而且有些拖的時間很長,這時監管部門面對更為復雜的產權結構、債務糾紛,以及主管部門變更等歷史瓜葛,必須有辦法、有機制來進行核查與追究,不能讓改制后的國有企業由于一些客觀原因游離于監管之外。
對于戚名振此人到底從國企改制中獲利多少以及采取了哪些非法或灰色的手段轉移國有資產,有關國資監管部門是否存在失職和瀆職行為,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將一直保持關注。
來源:新華網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