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武漢市發布了《市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春節期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春節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2月9日(臘月二十九、除夕)上午8時至2月10日(正月初一)晚12時;2月11日(正月初二)至2月24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時至晚1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通告適用的區域包括:七個中心城區和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以及武漢化工區。
禁止在文物保護單位、加油(燃氣)站、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等設置紅色禁放標志地點的6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居住密度高的社區、軌道交通沿線等設置橙色禁放標志地點的3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山林等重點防火區150米范圍內和居民區的房頂、陽臺、樓道等容易引起火災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部位燃放煙花爆竹。
根據規定,市民可以從2月5日(即臘月二十五)起至2月24日(正月十五)期間購買鞭炮。
鑒于地鐵2號線已經開通,燃放辦相關負責人強調,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地鐵、輕軌、出租車、輪渡、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然而,有市民擔心:近段時間以來,武漢市遭遇霧霾天氣,空氣污染嚴重,春節期間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是否會加重空氣污染?對此,武漢市燃放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通告》暫時沒有考慮此種情況。如果屆時霧霾天氣持續,市民可以向燃放辦和公安機關反映,以便及時調整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