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諧音“要愛要愛要愛”,許多新人選擇2012年12月12日進行婚姻登記。資料圖
自從有了網絡,網民的節日便多了起來,賣萌節、純2節、蘿莉節等層出不窮,今天我們又迎來一個特別的節日——“要愛”日。
因諧音“要愛要愛”,12月12日又被網友稱為“要愛日”、“要2日”。今年是2012年,三個“12”正好連著,加上末日謠言的“催化”,“要愛日”顯得更為特別,這一天新人忙婚登,網友要耍2,電商也趁機促銷,正所謂“世上本沒有節,過得人多了,也就有了節。”
“要愛”日,新人扎堆婚登,單身忙告白
2012年12月12日,諧音“要愛要愛要愛”,被網友賦予“告別單身,一起進入‘2’人世界”的美好意義,因此成為新人扎堆婚登的好日子。據報道,重慶、杭州、南寧等各地婚登預約火爆。更有杭州網友吐槽:女友非得在“雙12”登記結婚,否則就以“不結婚”,可見這個日子的受歡迎程度。
要愛日,又被稱為“世紀示愛日”。有網友指出,“錯過了象征著長長久久的2009年9月9日、寓意十全十美的2010年10月10日、象征一心一意的2011年11月11日,一定不能錯過諧音兩人要愛要愛要愛的2012年12月12日。”因此,這一天,也成為眾多網友心目中的“好日子”,不少網友公開表示,要在這一天鼓起勇氣向心愛的人表白。
愛情是永恒的話題,人人向往愛情,也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然而,如今網絡上的表白日、示愛日層出不窮,網友圍觀湊熱鬧,并不一定代表這些所謂的“吉日”能庇佑愛情。有報道稱,此前2008年8月8日、2009年9月9日等這些“好日子”登記結婚的夫妻,已有相當一部分人離婚。因此中新網生活頻道特地提醒,結婚有風險,婚登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