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虛假業務被列入開發成本
據知情人士透露,華恩公司多次對稅務部門的算法和行政處罰提出異議。“但是,虛假發票是客觀存在的,這一點他們也沒有否認。”他還表示,虛假發票不是隨便認定的,至少使用了5種方法驗證。
記者了解到,在驗證相關發票的真偽時,稅務人員在北京市地稅局的發票查詢系統上先輸入了發票信息碼及密碼,系統顯示發票為真。“按常理,一般人輸入發票信息碼和密碼就完了。但稅務人員留了一個心眼,又輸入了一次發票代碼和密碼,這時,系統提示發票為假。”上述知情人士稱。
稅務內網系統的查詢結果也讓人感到吃驚。原來,華恩公司一些發票票面的出票單位為甲公司,但在內網系統中,發票的領購單位卻是乙公司。并且,內網顯示的部分開票時間、金額都與票面信息不一致。
記者從北京市一位稅務人員處了解到,按照業務流程,每張發票的領購、使用等階段,相關信息都會自動聯網至稅務部門的系統中。
此后,稅務部門兵分六路,分別前往103張發票提及的北京、遼寧等6個地區的11家公司核實。在4家位于北京的公司中,有3家否認與華恩公司存在經濟往來。
另外7家外地的公司,其中有兩家沒有稅務登記記錄或已被當地稅務機關清理注銷,5家公司表示與華恩公司不存在業務往來。
唯一承認與華恩公司存在經濟往來的,是北京的一家奶牛養殖公司。據悉,該公司曾給華恩公司開具66張真實的發票。“后來,這些發票的發票號、密碼被套用,‘克隆’出了66張假發票。”
記者還在北京市工程建設交易信息網上發現,7家外地公司中的河南新蒲勞務承包有限公司、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建設勞務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其進京施工備案的發證日期均在2013年,遠晚于發票開具的時間。另外兩家公司至今無備案。
“外地企業進京施工,一定要到我們這里備案。否則,將來業務合同沒法備案,也不能開具統一發票。”北京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此舉是該中心與稅務部門的約定。
該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這些備案信息意味著,上述公司在2013年獲得外地企業進京施工備案之前,不可能與華恩公司發生交易并出具發票。
記者發現,在華恩提供給北京市稅務部門的《情況說明》中,并沒有否認虛假發票的存在。不過,這些發票被表述為“問題發票”。《情況說明》多次稱,公司在股權轉移時已通過稅務機關公開的渠道進行查詢,但沒有查出問題。
華恩公司在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遞交的行政訴訟狀中,同樣強調“已盡查詢義務”,但并未否認虛假發票的說法。
作為被告的稅務部門向法院提交了包括發票鑒定統計表、華恩的生產成本明細賬等證據,以證明103份虛假發票已計入生產成本明細賬,且“造成了少繳稅款的結果”。
2012年12月20日,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華恩公司要求“撤銷被告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書》”的訴訟請求。
“本案中,原告北京華恩公司將103份虛假發票作入賬處理,其中102份未發生真實交易業務,原告將其計入主營成本,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另外1份虛假餐費發票計入應付福利費,從而造成少繳企業所得稅事實的行為屬于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違法行為。被告要求原告補繳企業所得稅及加收滯納金的處理決定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書寫道。
虛假發票與虛高房價
一位稅務人員私下算了一筆賬:如果扣去6億元虛假成本,“又一城”小區住宅每平方米的建設成本會下降10%。
“豆各莊的那塊地是2004年一次性拿的,開發商最大的成本就在于拿地,設備、人工和建材的成本相對較小。”該稅務人員介紹說,雖然“又一城”小區分為好幾期開發,但每一期的土地成本都是一樣的。
他分析說,2009年北京市房價上漲時,雖然人工、建材等成本也在上漲,但因為該小區拿地的成本是固定的,所以總體成本并不會上漲得很快。如果開發商將虛假發票列入主營業務成本,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就會出現成本“虛高”的情況,進而少繳稅款,獲得較高的利潤,“這部分虛假成本,便是房價中的‘水分’。”
在上海鼎瑞稅務師事務所所長湯家才看來,虛假成本和房價的虛高有一定的聯系,是推高房價的因素之一,不過并非主因。
目前,這場“6億多元虛假發票的責任由誰埋單”的“內部戰爭”正在上演——華恩公司在《情況說明》中認為,虛假發票由原股東提供,應該向原股東問責。
但記者查詢后發現,被指提供虛假發票的原股東之一北京某經濟技術開發公司已于2008年辦理了注銷手續。其余兩家原股東也已注銷。
湯家才告訴記者,我國稅務登記實行的是法人所得稅制,股東變更不影響繳稅,“無論公司股東發生什么變化,稅款都由企業法人負責。”
上述稅務人員也指出,即使虛假發票均由原股東提供,但是,股權轉移的賬不應該計入“生產成本”當中,“這是兩種不同的經濟行為”。
記者發現,在房地產業,使用虛假發票計入生產成本或逃稅獲得更高利潤的,絕不止華恩公司一家。
2006年,北京市地稅局公布了一項歷時3年、針對1103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納稅檢查結果,發現問題房地產企業725家,千萬元以上案件24個,追繳稅款10.05億元。
在該局公布的2007年第一期走逃失蹤企業欠稅通告中,房地產企業約占四分之一,欠稅數額名列榜首。
甚至,還有房地產公司將建設成本虛增近1倍。2009年,北京天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把1.2億元的工程建設成本記作2.3億元。此舉被指涉嫌逃稅2577萬元。
但在陶帥夫婦看來,無論哪一方會對虛假發票承擔責任,普通購房者都已經為虛假成本埋單了。
“房價多少錢,能接受就買,不能接受就不買。至于開發商有沒有用虛假發票、房價有沒有水分,還得由稅務部門查處。查處后的錢款是交給國庫的,又不會返還給我們購房者。”陶佳說。
他留意到,在小區周邊多家地產中介擺出的信息牌上,“又一城”小區住宅的售價依然在每平方米2.5萬元左右。
(實習生 盧義杰 記者 來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