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吉林省第一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正式實施。根據這一法規,吉林省要求省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從事生產加工銷售的人員必須著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等必要的衛生防護用品。
在當今城市生活中,食品小作坊和熟食攤點都是民生的重要組成部分。食品攤販和小作坊監管得好,是保障民生,也是改善民生。為此,吉林省出臺了《吉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吉林省工商局副局長孫景發介紹說,依據《條例》,工商部門將定期對監管范圍內的小作坊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驗結果向社會公布。
其中,在公眾最為關心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方面,吉林省要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取得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的開展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當懸掛胸前或張貼在生產加工銷售場所顯著位置,且人證相符;從事生產加工銷售時,必須著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等必要的衛生防護用品。
據介紹,從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吉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吉林省第一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是當地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法律依據。經過初步統計,吉林省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管的食品小作坊8550戶,食品攤販5887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