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體育局《關于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嚴格執行體育教學常規要求,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尤其是確保初三、高三年級及冬季體育課。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或擠占學生的體育課和體育活動時間。凡未按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課的學校,對其教育教學工作評估實行一票否決。
學生至少掌握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項目
意見明確,要結合北方冬季特點,廣泛開展以冰雪項目及冬季長跑等為內容的冬季體育課,確保冬季體育課時和運動強度。堅持開展春季、冬季長跑活動和球類運動,吸引和組織廣大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使每一位學生至少掌握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和技能,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學校體育設施課外應向學生開放
各級各類學校要因地制宜開發和利用各種體育資源,按照有關規定,大力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和運動設施向青少年學生免費開放或優惠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在課外和節假日應向學生開放。
同時,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推行由政府購買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的辦法。到2013年年底,建立起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系統平臺,實現學生體檢數據有效考核、監督、管理和共享,強化過程管理和分析使用。逐步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增體育考試
意見規定,準備推行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的地區要認真學習借鑒已推行地區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因地制宜組織實施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已推行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的地區要進一步研究和完善體育考試內容、方法和形式,將學生日常體育成績、體質健康狀況、參與體育活動的表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確保體育考試起到良好的導向作用。
逐步推行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增加體育科目的做法,推進高考綜合評價體系建設,評價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體育方面的組成部分,作為高校招收新生時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有效發揮其對增強學生體質的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