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涉374套房產被追回,廣東“房爺”被舉報有192套房,山西“房媳”張彥家族在北京等地有十余處房產……個人住房普查是調節住房公平的一個重要手段。但住房改革啟動幾十年來,住房普查并未有效推進。無論是此前的第六輪人口普查,還是正在開展的第三次經濟普查,均未有實質性的住房普查環節。專家稱,部分官員房產太多,是住房普查的一個阻力。(據《中國經濟周刊》)
作為居民家庭財產最核心的部分,住房竟被經濟普查排除在外,實在荒謬!早有學者指出,過去多次樓市調控乃至經濟政策的進退失據,就是因為缺乏住房情況這份基礎數據。連樓市整體情況都搞不清楚,不“越調越漲”才怪呢!
不僅經濟普查不搞住房普查,住房信息聯網同樣障礙重重。去年,40個主要城市住房信息聯網后卻秘而不宣;現在,住建部的承諾大限已至,500城住房信息聯網又爽約了。正如部分官員房產太多是住房普查的一大阻力,住房信息聯網難以實施同樣是因為觸及了既得利益,導致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不配合。
住房信息不透明,導致樓市調控失據,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它傳遞給社會的信息可能是:連住房信息都不愿公開,既得利益更不會調控自己,房價很可能還會上漲。于是,房價沒理由不瘋狂,炒房沒理由不瘋狂。
要真正有效地進行樓市調控,就必須從完善住房信息開始,既要搞住房普查,更要進行信息聯網。這些工作,本身與反腐敗完全無關,只不過因為腐敗財產多以房產為主,于是房產信息也被“敏感化”了。
根據國務院1998年頒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住房補貼的發放必須在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普查的基礎上進行。許多民眾固然享受不到多少住房補貼了;政府機關則不然,住房保障支出一直是各部委預算中占比很大的一塊,也是除公費醫療之外,飽受詬病的“特權福利”。
涉及公眾利益再困難也雷厲風行,涉及官員利益再簡單也寸步難行,這不僅會影響政府形象,更會失信于民。給住房信息“脫敏”,唯一需要的就是決心,如果連住房信息都因“房多多”而敏感,那么我們的中國夢又將何處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