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吉林省長春市交警1200臺移動執法終端機投入使用,傳統手寫紙質罰單成為歷史。
7月10日,長春市交警于楠在使用移動執法終端進行違法處罰。新華社記者 張楠 攝
記者從長春交警部門了解到,此次投入使用的移動執法終端機集具備供信息查詢、違法處罰等功能。執勤交警利用該終端開出的違法處罰將被實時上傳,被處罰車輛和駕駛員的信息即時顯示在屏幕上,免去傳統手寫罰單需要的核實信息、二次電子錄入等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錯誤的出現。
同時,為了方便市民繳納罰款,該終端機還具備刷卡功能。利用中國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發行的“牡丹交通安全服務卡”,可實現處罰現場繳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