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訊日前,長春男子呂某在南關區東安屯一家物流園內做裝卸工,趁老板梁某下車卸貨之機,將其放在駕駛室內的皮包盜走,內有39000元,后將錢款全部揮霍。事發后,警方將其抓獲,發現呂某曾六次被抓,目前呂某因涉嫌犯盜竊罪被逮捕。
當日,呂某和老板梁某到這家物流園卸貨,梁某將黑色皮包放在手剎車的位置,呂某趁梁某不注意,將其皮包偷走,并逃離了現場。事發后,梁某報警,他說,呂某當時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他下車去車尾問物流的人貨卸在哪,大概1分鐘之后,他喊呂某,但是沒人答應,回到駕駛員位置上發現呂某不見了,裝錢的包也沒了。過了兩三天,他在路邊發現了自己的包,但里面的錢已經沒了。
對于盜竊來的39000元錢,呂某全部用于大吃大喝了,等警方抓到他時已經全部花光。經過警方調查,呂某是有多年犯罪前科的人,1967年出生的他,家住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興隆山鎮分水村5隊,一直沒有固定工作。他曾因犯搶劫罪,于1994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后因盜竊,分別于200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4年10月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2005年4月6日被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0年4月9日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2012年5月18日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
呂某偷了梁某的39000元錢后,于2014年4月5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盜竊罪,于2014年4月18日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執行逮捕。現羈押于長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
(記者 王秋月 實習生 朱佳旭/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