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8日中共吉林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共吉林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2015年1月28日在長春舉行。出席會議的省紀委委員41人,列席201人。
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出席全會并作重要講話。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及省法院、省檢察院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這次全會的主要任務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部署要求,回顧總結2014年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務。全會由省紀委常委會主持,審議通過了崔少鵬同志代表省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全面貫徹依法治國依規治黨要求,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工作報告。
全會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報告精神。一致認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站在黨和國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明確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展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意志,體現了崇高的黨性品格和擔當精神,對加強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王岐山同志的工作報告,系統回顧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刻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工作體會,全面部署2015年任務,為做好今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深刻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全會學習討論了巴音朝魯同志的講話。一致認為,講話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工作報告精神,緊密結合實際,深刻分析了當前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對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巴音朝魯同志的講話,充分體現了省委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闡述深刻,有的放矢,要求明確,思想性、針對性、指導性強,必須認真貫徹落實。
全會認為,過去的一年,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在省委領導下,認真貫徹黨中央和中央紀委決策部署,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有序推進,糾正“四風”工作不斷深化,巡視監督的強度和力度明顯加大,查辦腐敗案件工作持續發力,“四風”問題和腐敗蔓延勢頭得到一定遏制,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全會指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樹立決戰決勝的信念,聚焦中心任務,鞏固深化“三轉”成果,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要始終堅定立場,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要咬定工作目標,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糾正“四風”、防止反彈;要清醒認識形勢,按照確定的工作重點,踩著不變的步伐,把握節奏和力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引向深入。
全會強調,2015年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精神和省委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紀律建設,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以更嚴的紀律管好紀檢監察干部,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第一,加強紀律建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落實情況的監督,確保政令暢通。強化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和生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堅決查處違反紀律的行為。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七個有之”,要上升到黨紀高度來認識和處理。決不允許在貫徹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決不允許以各種名義搞“小圈子”,從事非組織活動;決不允許傳播小道消息、轉發謠言信息;決不允許向黨組織隱瞞個人有關事項和重大問題;決不允許擅自脫崗離崗,領導干部離開工作地必須向黨組織報告。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問題,嚴肅查處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的行為。
第二,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推動組織和制度創新。健全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工作制度。探索實行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情況制度。制定實施市(州)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具體辦法。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對9個市(州)、長白山開發區和60個縣(市、區)進行同步集中巡視,對巡視過的部門和單位適時開展“回頭看”。改革和完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研究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建立派駐機構負責人與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廉政談話、約談、問責制度,加強對駐在部門的監督。
第三,深入落實主體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鞏固發展省級落實主體責任成果,以“五權”工作為重點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繼續傳導壓力,主體責任要在地市一級和省屬國有企業黨組織落地,向縣一級推進。強化責任追究,有責必問。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第四,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橫下一條心糾正“四風”。繼續看住一個個節點,解決一個個具體問題,帶動作風整體轉變。加強對培訓中心腐敗浪費、收紅包及購物卡、會所中的歪風、公車私用和黨員干部參賭涉賭等問題的專項整治。堅決查處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禮等問題。暢通群眾監督渠道,釋放媒體監督正能量,對“四風”形成合圍之勢。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具體規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黨委、紀委進行問責。
第五,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堅決查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以權謀私、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對轉移贓款贓物、銷毀證據,搞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納入依規懲處的重點內容。堅決查處國有企業和高等院校負責人違紀違法問題。堅決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問題頻發、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方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第六,扛起監督責任,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全省紀檢監察干部要帶頭遵守黨紀國法,決不允許個別人透支紀檢監察機關的信用。要求真務實,踐行“三嚴三實”。堅決克服不想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問題。對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干部,該撤換的撤換、該調整崗位的調整崗位;對不敢抓、不敢管,監督責任缺位的堅決問責;對作風不正、形象不好,不適合在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堅決調離。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必受監督。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機構的作用,完善自我監督機制,健全內控措施,嚴肅查處跑風漏氣、以案謀私行為,堅決防止“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
全會號召,全省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全面落實依法治國、依規治黨要求,敢于負責、勇于擔當,扎實工作、銳意進取,不斷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成效,為完成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實現富民強省目標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中國吉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