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場大雨過后,南京仍有些低洼路段殘存積水,一些司機駕車過積水路段時,不減速呼嘯而過,積水濺起惹得身后罵聲一片——這也是大多數市民遇到這種情況的無奈反應,當然,也有不依不饒的。這不,昨天上午在南京下關五塘廣場,一輛越野車快速駛過,旁邊一輛車沒關窗,結果濺了車內人員一身。雙方為此發生爭執,交警趕到后對越野車司機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照《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有關規定對其處罰50元。據悉,這樣的處罰在南京應屬首次。
濺水紛爭
快速駛過污水濺濕鄰車人
濕身兩男子追上去打壞肇事車玻璃,雙方起了爭執
昨日上午9時25分左右,交警六大隊機動中隊副中隊長姜湛正在五塘廣場路口執勤,忽然聽到一陣喊叫聲從廣場東口傳來,只見兩中年男子奔跑著拍打一輛正在行駛的白色越野車車窗。追了近20米后,越野車左后側車窗玻璃被打壞,該車終于停了下來,等開車的小伙子走下來,兩男子一把揪住他,氣憤不已。
姜湛連忙上前將雙方拉開詢問情況。原來白色越野車經過廣場東口積水時,沒有減速通過,濺起的污水噴到了相鄰車道沒有關窗的大眾車,結果副駕駛位上的乘客和駕駛員滿身都是水。雙方下車理論,越野車駕駛員認為自己沒錯,事發原因是對方沒關車窗,并駕車離去。大眾車上兩人氣憤不過,連追了20多米,并將越野車左后側車窗玻璃打壞。
交警處理
肇事車駕駛人被罰款50元
民警協調下,肇事司機道了歉,雙方互不追責
隨后,下關分局110民警也及時趕到,對雙方糾紛進行調解。此時,開越野車的小伙子也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妥,向對方道歉后,表示不再追究打壞車窗一事,而大眾車上的兩人也愿意協調,被污水濺臟的衣服自行處理。
對于小伙子的行為,交警依照規定予以50元罰款,不扣分。“越野車駕駛員駕車經過漫水路未低速通過,屬于違法行為。”交警表示,他們依照的是《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5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本條例未規定定額罰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以5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