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罰款50萬元,兩地塊可恢復施工
依據現場檢查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土地出讓協議、取證照片、現場攝像等主要證據,根據《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未經考古調查、勘探進行工程建設的,由文物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近日,南京市文化綜合執法總隊對南京站東置業有限公司毀壞六朝古墓葬事件進行了行政處罰,處以罰金50萬人民幣。 南京站東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接受處罰。
該項目分為4個地塊,鑒于A、B兩個地塊考古工作已經結束,且行政處罰也已經辦結,文物主管部門原則同意項目方在這兩個已結束考古的區域恢復施工。建設單位表示要認真吸取教訓,積極配合文物部門完成全部考古工作,在今后建設施工中自覺遵守文物法的規定,發現文物立即匯報并保護好現場。
舉措:南京公布15個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 將組織開發商學習文保法規
據介紹,在南京有一個規定,凡是地下重點埋藏區,或工程項目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都要先考古,后施工。
為避免六朝墓葬被毀事件的再次發生,有效保護南京歷史文脈,南京市文廣新局將加強對南京地下考古的管理。
據介紹,接下來,南京市將組織南京房地產開發商學習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房地產開發商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意識。同時,進一步加強地下埋藏區的調查、勘探工作,擴大地下文物保護范圍。地下重點埋藏區,要先考古后施工。哪些是地下重點埋藏區呢?據介紹,經過調整,南京一共有地下歷史文物重點保護區15個,總面積達126平方公里。據介紹,南京市已經制定了文物勘探長遠規劃和年度推進計劃,逐步探明南京市重要地下遺存分布情況,對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范圍做好標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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