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江蘇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兩項教育財政建設的新規定。分別涉及全省民辦院校和省內各高級中學。江蘇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副巡視員洪流在會上表示,新規的執行將有利于江蘇省教育財政建設。
民辦院校:設立監管專戶
從今年起,江蘇省教育廳和財政廳決定在民辦院校(含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獨立學院建立學費(含住宿費)及財政補助資金專戶監管制度,要求今年6月底前,所有民辦高校均須在銀行開設或指定學費及財政補助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將學費結余(包括預收賬款核算的學費收入)和財政補助資金結余轉入監管專戶核算。每所民辦院校只能設立一個監管專戶,具體銀行目前暫由學校自行選擇,待條件成熟后,將由省教育廳、財政廳通過招標方式確定。
監管專戶僅用于核算學校學費及財政部互助資金的收入和指出。其他性質的收入和指出不得通過該賬戶核算。民辦高校學費收入應當及時、足額地存入監管賬戶。政府扶困助學、其他財政專項資金由省教育廳直接撥付到監管專戶,補助資金使用須嚴格執行相關部門批準的使用計劃,擅自用于其他用途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高級中學:化解建設債務
為有效防范學校財務風險、建立健全高中階段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健康發展、全面提高高中階段教育質量。江蘇省教育廳、財政廳出臺了積極推進化解高中階段學校基本建設債務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切實做好高中階段學校基本建設債務化解工作,建立嚴格的債務審批制度和控債機制。
該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實現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每年要從預算內新增財力、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增量資金、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等渠道中安排資金用于償還債務;有債務的學校,每年要從學校非稅收入中適當籌集還債資金;對布局調整中閑置高中階段學校資產的處置收益全部用于化解債務。為保證化債工作真實有效,各地不得借新債還舊債。化債資金要專項核算,專款專用,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債權人的銀行賬戶,不經過任何中間環節。
對此,省財政將根據各地高中階段學校化債方案制定、落實情況及本級財政化債資金安排、債務余額下降等情況,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市縣在省對實現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綜合獎補資金中給予獎勵。
來源:中國日報江蘇記者站 (記者 郭君)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