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未出生的孩子也可辦醫保
記者從沈陽市相關部門獲悉,從10月1日開始,具有沈陽市城鎮戶籍的準媽媽在妊娠28周以上時,就可以給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辦理 “準新生兒”醫保,等寶寶一出生,馬上就可享受醫保待遇。
記者了解到,去年新政實施到年末僅3個月時間,沈陽市準新生兒醫保參保人數就達到了8615人;今年1至7月,準新生兒參保人數達到了11741人。據統計,目前有2萬余準爸媽給還未出世的寶寶辦理了醫保。
沈陽每年降生5萬余名新生兒,有近半數新爸媽給孩子辦理了醫保。今年以來,有1960人次參保新生兒就醫,發生總醫療費用1712萬元,醫保報銷1039萬元。也就是說,醫保為參保新生兒報銷了六成的醫療費,大大減輕了這些家庭的負擔。新生兒早產、搶救、新生兒黃疸等都在醫保統籌范圍內。
據介紹,為新生兒和準新生兒辦理參保手續,可以到沈陽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戶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區辦理。
準新生兒辦理參保時需提供:準新生兒母親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準新生兒的參保信息通過錄入母親姓名及身份證號由系統自動生成。
繳費標準: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00元。每年9至12月辦理參保的新生兒及準新生兒,為保障其連續享受醫保待遇,需要一次性繳納當年度及下一年度兩個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提醒“準媽媽”注意:母體妊娠28周以上的“準新生兒”,凡具有沈陽市城鎮戶籍,符合城鎮居民參保條件的準新生兒可以參加醫保。到社區辦理時,除了必需的身份證、戶口簿之外,孕婦保健手冊是必須攜帶的,尤其是立卡首頁和第二頁的復印件;在辦理完“準新生兒”醫保后,等孩子出生后,給孩子辦理完落戶手續后,要拿著母親的身份證、戶口簿和新生兒的戶口簿,到醫保中心及時辦理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