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針對居民住宅窗口、門口等涉及他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安裝、使用具有視(音)頻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統,違反者給予相應處罰措施……近日起正式施行的《遼寧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條例》作出這樣的規定,以保護公眾的隱私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技防系統采獲信息外泄而導致隱私權受到侵害的情況屢屢發生,尤其是監控探頭安裝在居民住宅窗口、門口備受爭議,有的當事人甚至因此對簿公堂。2014年11月《遼寧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條例》經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獲得通過,專門強調了保護隱私權的內容。
《遼寧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條例》明確了管控采獲信息的使用,以便保護隱私權不受侵犯。其中規定,禁止針對居民住宅窗口、門口等涉及他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安裝、使用具有視(音)頻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統,并在法律責任部分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據悉,這部條例還規定社會公共區域和技術防范重點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要在公安機關的監督下,在履行一定程序后才能查看采獲信息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