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記者獲悉,遼寧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做好2015年中小學招生和初中生畢業升學考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對各類學校的招生做出了不招“擇校生”等要求。基于這些政策變化,今年中考志愿填報或有相應變化。
各地高中招生將取消擇校生
《通知》中提出明確要求,今年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嚴禁以擇校生、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
根據遼寧省教育廳要求,沈陽市從2012年開始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2012年沈陽的擇校生比例已經降至16.67%,2014年這個比例降至約9%。
高中指標到校比例保持在70%
《通知》要求,今年遼寧將繼續推行和完善公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公費生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的改革措施。各地指標到校比例應保持2014年70%的水平。
省教育廳要求,今年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堅決杜絕“以分擇生”的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沈陽經濟區跨招學校增加兩所
《通知》要求,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市域內跨縣(市、區)招生,為學生提供多樣化選擇。
今年沈陽經濟區內八城市的高中繼續執行跨市招生,招生學校比去年增加兩所,達到13所。這些學校分別是:遼寧省實驗中學、東北育才學校、沈陽市第二中學、沈陽市外國語學校、東北育才悲鴻美術學校、鞍山市第一中學、撫順市第二中學、本溪市高級中學、本溪市第一中學、營口市高級中學、阜新市實驗中學、遼陽市第一高級中學、鐵嶺市高級中學。其中,沈陽市外國語學校、東北育才悲鴻美術學校兩所高中首次參與跨市招生。
中考成績優先采用等級制
中考(包括考試科目、考查科目)的成績呈現方式應優先采用等級制,若條件不具備可采用分數制。等級一般分為A、B、C、D四級,分別代表優、良、及格、不及格;各等級比例及使用辦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中考命題則要求適當控制題量,杜絕偏題怪題。要嚴格控制試題的難度,易、中、難題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性試題分數不少于20%。據了解,目前沈陽中考執行的就是這個比例。
繼續執行照顧性加分政策
繼續執行國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教育優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學,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20分錄取;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交學費、雜費,并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助學政策。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間)子女、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胞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10分錄取。各市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軍人子女、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政策。
綜合素質評價將成錄取參考
普通高中要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成績作為招生的主要依據。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從指標到校的招生計劃中劃出10%以上的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試招收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業考試成績全優的學生。
嚴禁按成績排座
《通知》中提到,中小學校要實施陽光分班合理排座,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施分班,不得設置重點班、快慢(好差)班、實驗班、特長班、補習班、奧數班等,嚴禁根據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和編排學生座位。
公辦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
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復讀班或復讀學校。普通高中的班額標準為45人,最高班額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條件的優質高中班額要逐步減小,實施小班化教學,以適應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
遏制炒作中、高考“狀元”
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要嚴格執行招生紀律,不得違規進行招生宣傳,不得在中招考試前錄取學生。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中考、高考信息管理,嚴禁對中考、高考“狀元”和中、高考成績的任何宣傳,堅決制止對中考、高考成績的各種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