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記者從沈陽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沈陽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沈陽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第十二屆省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準,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6章45條,作為國家法的有益補充,從建立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和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兩個層面,有針對性地規定了職業病預防、勞動者保護、監督檢查等內容。《條例》重點規定了建設項目分類管理制度,明確了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和預防控制的責任主體,設定了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的監管機制,突出了勞動者權益的保障。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沈陽市職業病防控的形勢愈加嚴峻。目前,沈陽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已達3500多家,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數有80000多人,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有76種之多。
沈陽市安監局局長陳杰表示,《條例》的出臺緊密結合沈陽職業衛生實際,對于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病,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促進職業病防控形勢的未定好轉有重大意義。
陳杰介紹,未來,該局將重點抓好職業衛生宣傳和培訓,加快職業衛生監管職責劃轉,強化職業衛生源頭管理,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加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通過貫徹落實《條例》,完善職業衛生監管機構和隊伍,強化職業衛生監管各項工作,全力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職業安全。(記者 劉策)
實習編輯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