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遼寧省政府新聞辦獲悉,3月1日,該省將正式實施《遼寧省中小微企業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用剛性的法律來保護中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
《條例》列出了需要嚴格禁止的損害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的十三類具體行為,主要包括:強制中小微企業參加各類社會團體、繳納會費和活動經費等費用;強制中小微企業參加各類評比、達標、排序、認證和表彰等活動并收取費用;強制中小微企業接受有償宣傳、征訂報刊圖書等;要求中小微企業接受指定培訓、指定服務或購買指定產品;限制中小微企業在政府采購中參與公平競標;干涉中小微企業合法用工;要求無償或廉價提供勞務以及占用財物;將行政管理職能轉化為有償服務;侵害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強制中小微企業為其他經濟組織的金融借款提供信用擔保;向中小微企業攤派、索要贊助以及強制中小微企業捐贈捐獻、參加商業保險等。
《條例》還規定,有關行政部門侵犯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的,中小微企業有權拒絕,并可以向中小微企業工作部門或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部門舉報、投訴。
近年來,遼寧中小微企業蓬勃發展。截至2013年底,該省以中小微企業為主體的民營經濟單位數已達184.4萬戶,從業人員1168.4萬人;當年實現增加值18150億元,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67%;對全省就業的貢獻率在70%以上。中小微企業在促進遼寧省城鄉就業、增加稅收、推進技術創新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經成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記者 劉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