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成都中心城區天空放晴,能見度高,空氣質量優良 攝影記者 陳蒙川
昨日,天空放晴的成都中心城區空氣清爽,成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數據顯示空氣質量達“優”。這是自5月底遭秸稈焚燒污染后,成都中心城區的第69個連續優良天。今年1~6月,成都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150天,占比達82.9%。
近5年來,成都市通過工業企業搬遷、機動車污染整治、燃煤整治、揚塵整治等措施,使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從2005年的293天增加到了2010年的316天。
措施>>>
工業企業
搬遷改造東郊企業
今年內關閉嘉陵電廠
“東郊企業的搬遷,就是成都治理大氣環境的一個重大舉措。”成都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成都在2001年的東郊企業搬遷中,共搬遷改造169余戶規模企業,年削減煙塵1975噸、二氧化硫1882噸;2007年一舉關閉44家小水泥廠,削減粉塵排放量54700噸,二氧化硫排放量9562噸;2005年至2007年間,又先后關閉南星熱電廠、三瓦窯熱電廠、成都熱電廠、華能熱電廠,減少燃煤使用量約200萬噸,年削減煙塵13500噸,削減二氧化硫22600噸。
今年內,成都三環內的“最后一根煙囪”———嘉陵電廠也將正式關閉。目前,嘉陵電廠已經拆除了3座冷卻塔,廠址內的其他設備也在拆除之中。根據近幾年的監測數據,嘉陵電廠關閉后每年將少排二氧化硫至少1萬多噸。
機動車
高污染車限行范圍擴大
機動車未達國四標準不準賣
成都機動車保有量一路猛增,2010年全市新增機動車46萬輛,保有量總數為257.9萬輛。“機動車已經成為大氣環境整治的重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局今年已成立專門處室———機動車污染控制監督管理處。近幾年來,成都實施了高污染車限行措施,且限行范圍不斷擴大。自去年10月1日起,高污染車每天7:30至19:30不準進入繞城高速內行駛。對高污染車違反限行規定的,處罰標準也提高到罰款100元、扣3分。今年7月1日起,成都還分階段實施國家機動車第四階段排放標準,不滿足國四標準的機動車不準在成都銷售和注冊登記,從源頭上對機動車污染進行了有效控制。
燃煤揚塵
推行中心城區禁煤
運渣車運輸全時監控
成都近年推行中心城區燃煤禁燒和煤改氣工程,三環路內及三環路至繞城高速路內企事業單位和大型餐飲實現全面禁煤,年均減少燃煤400余萬噸。揚塵方面,成都出臺《成都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9項揚塵污染管理辦法和規定,建筑施工工地實行專人駐守,運渣車實施密閉運輸,統一安裝GPS實行全時監控。在繞城高速環線內全面開展裸土覆蓋、道路硬化、綠化帶提檔降土“三大工程”降塵,市、區兩級為此投入資金達2億多元。
目標>>>
“十二五”期間 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力爭達到國二標準
成都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多管齊下綜合整治后,成都環境空氣質量顯著改善。
根據監測數據,成都2010年實現優良天316天,比2005年的293天增加23天,優良率增加6.3%。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0.05毫克/立方米左右,滿足國家二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從2005年的0.124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0.104毫克/立方米,下降16.1%;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從2005年的0.077毫克/立方米降到2010年的0.031毫克/立方米,更是下降了59.7%。
目前,成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均濃度,均已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只有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均濃度與國家二級標準限值相比超標,但僅超標0.004毫克/立方米。
成都市環保局表示,成都在氣候條件和地理環境不利的條件下,空氣質量還能逐年提高,非常不易。據介紹,成都基本上可認為處在四川盆地“鍋底”型地形的“鍋底”處,逆溫現象嚴重,同時靜風頻率非常高,空氣污染物擴散條件很差,因此保證空氣質量需要付出比一般城市更多的努力。根據成都市環保局的計劃,“十二五”期間,成都將實現中心城區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屆時,市民將可享受到更加清新的空氣。
此外,成都不斷推進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在成都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節能減排、公眾對城市環保的滿意率以及城市綠化、土地資源管理等方面,均取得重要成績。其中,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更是超過上海,名列全國前列。
來源:四川新聞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