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穩定職業并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將給予和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允許其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省住建廳2月17日下發的《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點》明確,我省今年將啟動實施“農民工住房保障行動”,把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要點》首次提出,除加大園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外,對有穩定職業并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要逐步取消戶籍限制,給予和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允許其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省住建廳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我省考慮將20%的公租房向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供應,還將專門研究將農民工擴展進公積金繳存范圍等支持政策。起步階段將首先針對從事公共服務業的外來務工者,如環衛工、出租車司機和公交車司機等,今后還將進一步推開。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今年上半年內確定無戶籍常住居民的準入程序和標準,并在年內開始實施向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供應公租房等保障政策。屆時,公租房申請者可向當地住房保障部門(房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申請?!兑c》還提出,要積極引導市場建設面向農民工的中小套型、中低價位的限價商品住房,支持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農民工改善住房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