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新初強調,今年是落實十八大部署的第二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積極創新體制機制,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懲治腐敗,嚴明黨的紀律,努力推動反腐倡廉建設取得群眾比較滿意的進展和成效。要重點抓好幾項主要任務:
一是著眼全局和長遠,加快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把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暨建設廉潔成都2013-2017年實施意見》作為重大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推動我市懲防體系建設躍上一個新臺階。
二是發揚釘釘子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要充分認識作風建設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在已有成績上乘勢而進,堅持以釘釘子的精神狠抓作風整改,做到一個釘子一個眼,一錘接著一錘敲,入木三分、鍥而不舍地推動黨風政風的持續好轉,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三是堅持零容忍態度,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要堅決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懲治腐敗的部署要求,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和雷霆之勢嚴厲懲治腐敗,拓寬線索來源渠道,加大查辦案件力度,“老虎蒼蠅一起打”,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絕不姑息、絕不手軟。要通過構建更加嚴厲的法紀網絡,讓每一位干部都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充分發揮懲治的震懾作用,實現以懲促治、以懲促防的目的。
黃新初強調,反腐敗的體制機制問題,是關系反腐敗斗爭成效的關鍵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作出了總體部署,對于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要堅持改革取向不動搖,積極創新反腐敗工作的體制機制,讓改革新風與廉潔清風互相激蕩,提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
一要改革紀律檢查體制。認真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的改革要求,進一步彰顯紀委監督權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繼續深化、不斷完善派駐監督工作,各駐在部門要轉變觀念,嚴格落實紀檢組長在黨組中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
二要健全權力規范運行機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治本之策是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的制度機制。要強化制約,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從源頭上清除腐敗問題的滋生空間。要強化監督,著力改進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加強行政監督、審計監督和巡視監督。要強化公開,深入推進權力公開和政務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及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廣大群眾在公開中監督,讓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保證權力正確行使。
三要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體制。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為進一步理順和完善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體制提供了明確方向。各級黨委要落實好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常研究、常部署,勤教育、勤管理。各級紀委(紀檢組)必須進一步強化監督責任意識,發現問題該查處的就要堅決查處,決不能幫著所在地方、部門“捂蓋子”,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同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必須堅持全黨動手,形成合力,構建起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要切實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貫穿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個方面。要把推進全面改革與建設廉潔政治緊密結合起來,從一開始就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融入到各項改革當中,并作為檢驗改革成效的重要標準。當前,我們正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謀劃和推進新一輪的全面改革。各級各部門在制定具體改革方案時,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按照“改革與防范腐敗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的原則,把防治腐敗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到各項改革中去,體現到各項制度建設中去,從頂層設計到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都要體現防治腐敗的理念和思路,避免出現制度真空,為腐敗提供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