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山東省審計廳廳長左敏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0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情況。審計報告顯示,在針對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礦產資源、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地方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專項審計中,發現多項重大違規問題。對發現的各類問題,省審計廳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處理處罰,對重大違規違法問題,已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部分農房建設存安全隱患
省審計廳組織各級審計機關對2010年度全省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情況(以下簡稱農房建設)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四大問題:
——滯留專項資金較多。由于未制定資金分配方法和具體使用計劃,以及項目進展緩慢等原因,截至2010年末,部分市、縣財政等部門單位滯留村鎮規劃建設、社區污水垃圾處理等專項資金2.44億元,未及時安排使用專項融資借款7.87億元,滯留整理復墾資金3695萬元。
——農房建設新增用地年度計劃指標未能充分使用。據調查統計,2010年全省共下達農房建設新增用地計劃指標8861.03畝,但有30個縣(市、區)未充分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合計1093.71畝,占全省下達計劃指標的12.34%,占這30個縣(市、區)年度計劃指標的70.73%。
——部分項目建筑質量存在安全隱患。如平陰縣有21個整村遷建項目的多層住宅樓未經施工圖審查即開工建設;東平縣10個村1560戶農房未經竣工驗收備案即交付使用。
——部分項目建設手續不合規。2010年全省4503個整村遷建項目中,有326個項目規劃手續不完善、占項目總數的7.24%,354個項目立項手續不合規,占7.86%,393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占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