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臨沂市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形勢,臨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通知,自11月上旬起至2015年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百日行動”。
此次行動將根據秋冬季節和元旦、春節食品安全消費特點,重點針對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頓期間,通過監督檢查、抽檢監測,以及群眾舉報、案件線索摸排等渠道發現掌握的涉嫌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打擊,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減小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據悉,本次行動重點打擊涉及肉制品、豆制品、調味品、酒類、火鍋食品、蜂產品、水產品、桶裝飲用水等8類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聯合執法、檢打聯動、以打促建、打建結合,探索建立全環節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長效機制,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要求,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根據食品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通過走訪調查、跟蹤守候、暗訪暗查、有獎舉報等方式,及時掌握一批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和線索。
12月中旬至2015年2月中旬,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加強對種植養殖和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重點食品品種和領域的監管,對工作中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嚴厲打擊。各級公安機關深入追查當前在偵、在控涉案線索以及監管部門移交線索,對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立案進行偵辦;對發現的重大、帶有“潛規則”性質、新型的食品犯罪線索,全環節打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
此外,各級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投訴舉報反映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問題,要迅速調查核實、依法進行查處、及時兌現獎勵資金。對“百日行動”期間,查處的典型違法犯罪案例,要集中曝光,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8類食品違法行為將被嚴打
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等制售生鮮(熟)肉制品;制售假劣生鮮(熟)肉制品;飼喂、注射“瘦肉精”以及非法注水的有毒有害生鮮肉;非法屠宰并制售未經檢驗檢疫生鮮豬肉。以畜禽養殖、屠宰、銷售環節為重點。
豆制品:添加吊白塊、硼酸與硼砂、烏洛托品等制售有毒有害腐竹;使用工業鹵水、工業鹵片等制售有毒有害豆腐。以無證或偽造食品生產許可證以及散裝銷售食品為重點。
調味品:添加蘇丹紅、羅丹明B(又稱玫瑰紅B)、王金黃、塊黃(俗稱堿性橙Ⅱ)制售有毒有害花椒、辣椒粉、辣椒面、辣椒醬等;使用動物毛發制售醬油、使用工業醋酸制售食醋、用工業鹽假冒食用鹽、制售假劣食用油等。以農貿市場和無證生產經營的散裝銷售食品攤點、窩點為打擊重點。
酒類:假冒注冊商標制售假劣白酒、啤酒、葡萄酒;使用工業二氧化碳制售啤酒;使用檸檬黃、日落黃、甜蜜素、胭脂紅、山梨酸、苯甲酸等勾兌假劣葡萄酒;國內灌裝冒充原瓶進口的假劣葡萄酒;通過網絡銷售假劣酒水等。以無證生產經營黑窩點、酒水批發市場、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
火鍋食品:牛羊肉片(卷)等肉品摻雜使假;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預包裝火鍋底料、自制火鍋底料、調味料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罌粟殼等禁用物質;使用非食用油或劣質食用油。以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
蜂產品:摻入蔗糖、大米糖漿、玉米糖漿、甜菜糖漿等制售假劣蜂蜜;摻入楊樹膠等制售假劣蜂膠及其制品。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農貿市場和無證黑作坊、黑窩點等為重點。
水產品: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等禁用藥物進行漁業苗種及海參、魚類養殖活動;使用上述違禁藥物進行儲運和銷售保鮮水產品。以養殖基地、農貿市場和運輸銷售環節為重點。
桶裝飲用水:無證生產、制售假冒偽劣“桶裝飲用水”;使用廢料制成桶或重復使用PET桶生產“桶裝飲用水”;非法生產PC桶;經營和使用無證“大桶水”。以桶裝飲用水生產經營單位、生產桶裝飲用水的黑窩點、黑作坊為重點。(記者周廣聰 通訊員 林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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