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新聞發布會
膠東在線網11月14日訊(見習記者侯洪斌)14日,煙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1-10月份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情況,提醒市民包括動植物在內的3大類物品禁止攜帶入境。
10個月檢出59批危險化學品
煙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新聞發言人耿金培介紹,截至10月31日,該局共檢驗檢疫出入境貨物6.74萬批、66.96億美元。其中,共檢出入境不合格食品化妝品283批,1260萬美元;截獲入境郵寄及旅客攜帶動植物產品3294批次,發現入境發熱等癥狀的人員108例。截獲禁止入境旅客攜帶物3299批次。檢出艾滋病3例、澳抗陽性293例、性病17例、肺結核4例、肝炎98例、其他傳染病1例,其他病例6643例,預防接種7673例。
2014年1-10月份,煙臺口岸共檢驗進出口危險化學品894批,共檢出不合格59批,不合格原因主要為危險公示標簽、安全數據單不規范;進口危險品所使用的包裝件未加貼中文危險公示標簽;出口危險品未隨附安全數據單;所使用的包裝容器不符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及相關標準要求等。
耿金培說:“危險公示信息不準確容易導致危險化學品在運輸、存儲、銷售、使用等環節操作不當,造成安全隱患;而包裝破損會導致危險化學品泄漏,可能引發人體中毒和環境污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對檢出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檢疫機構均監督并指導企業進行技術整改。”
此外,2014年5月,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同意設立煙臺檢驗檢疫局煙臺保稅港區辦事處,負責煙臺保稅港區和煙臺國際航運服務中心的檢驗檢疫工作,機構規格正處級,撤銷煙臺出口加工區辦事處。目前,煙臺保稅港區辦事處內設科室設置、工作職責調整、人員配置等工作已經全部到位,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3大類16小項物品禁止攜帶入境
煙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衛生處處長張翔介紹,旅客入境時由于不了我國的法律法規,攜帶了違禁物品是比較常見的現象。對于禁止攜帶的物品,一般先由檢驗檢疫部門扣留,再作限期退運或銷毀處理,目的是為了防止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和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國境,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和人體健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規定,禁止進境旅客攜帶的物品主要包括三大類,分別是動物及動物產品、植物及植物產品和其他類產品,請旅客入境時不要攜帶。“普通旅客入境時攜帶比較多是動物產品、植物及植物產品,煙臺檢驗檢疫局在海港和空港口岸截獲的禁止攜帶物中以水生動物產品、奶及奶制品、水果、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居多。”張翔說。
3大類禁止攜帶入境的物品名單如下:
(一)動物及動物產品類
1、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
2、(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
3、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動物源性的奶油、黃油、奶酪等奶類產品。
4、蛋及其制品,包括鮮蛋、皮蛋、咸蛋、蛋液、蛋殼、蛋黃醬等蛋源產品。
5、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
6、油脂類,皮張、毛類,蹄、骨、角類及其制品。
7、動物源性飼料(含肉粉、骨粉、魚粉、乳清粉、血粉等單一飼料)、動物源性中藥材、動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產品類
8、新鮮水果、蔬菜。
9、煙葉(不含煙絲)。
10、種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11、有機栽培介質等。
(三)其他類
12、菌種、毒種等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細胞、器官組織、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13、動物尸體、動物標本、動物源性廢棄物。
14、土壤
15、轉基因生物材料。
16、國家禁止進境的其他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