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3月18日訊(山東臺 劉仁超 唐虎 濰坊臺劉云鵬)近日,省政府對壽光市龍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災事故和蓬萊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是兩起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2014年11月16日18時36分,壽光市龍源食品有限公司廠房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666.2萬元。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廠房為非法建設,供電線路敷設不規范、線路老化而導致短路,引燃墻面保溫材料。
2014年11月19日7時24分,在蓬萊市潮水鎮平小路與煙臺蓬萊國際機場連接線交叉路口,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其中11名兒童),3名兒童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16.8萬元。經調查認定,小型面包車和重型自卸車在路口相遇,兩車駕駛人不能在安全距離內發現對方,造成事故發生。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15名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54名責任人依法依紀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省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