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3月31日訊(平原臺閆長麗)一名殺人潛逃了28年的嫌犯,昨天下午在德州平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28年的冤屈,終于即將迎來一個公正的結果。
趙恩春,平原縣王杲鋪鎮王杲鋪村人。1986年7月14日晚10點鐘左右,17歲的他因不滿嫂子劉某菊與母親發生口角、出言不遜,而一怒將刀捅向了嫂子劉某菊,劉某菊當場斃命。隨后,趙恩春只身逃走,一逃就是28年。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2011年春季,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清網行動”,平原縣公安局將命案逃犯趙恩春作為了“清網行動”的重點緝捕對象,對案件再一次梳理,終于在2014年的10月,將潛逃至黑龍江雞西的趙恩春捉拿歸案。
由于趙恩春犯案時年齡不足18歲,所以該案由平原縣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公開審理。
被告人趙恩春表示:“當時想跟她理論一下,問她為什么罵我媽。我媽這個人非常老實,完了我們就兩句話不合,我們就吵吵起來了。正好她身邊有刀。拿到我就把她給捅了。”
在法庭現場,趙恩春還表示,28年的逃亡生涯讓他吃盡了苦頭,也使得他早已坦然面對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如今,他愿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判決。同時,已為人父的他也為自己當年的莽撞而懺悔不已。
“很多時候說句良心話,我跟我哥我嫂子關系也很好。但是做出了這種事情,當時也是因為喝點酒吧。酒精的緣故讓我犯了錯誤,一輩子彌補不了。但是沒辦法,對于幾個家庭造成了太大的傷害,我在這里只能說句對不起了。”趙恩春說。
據了解,由于時隔28年,并且當時的趙恩春年僅17,所以這起案件將會結合當時的刑法規定進行審理,于下月的9日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