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查報告正式出來之前,省住建廳從重從快制定了行政管理和處罰措施:暫扣昌樂永安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其投標3個月,3個月內不允許承接新的建設項目;立即啟動對昌樂永安建筑公司、濰坊天元監理公司、濰坊益園置業公司的資質核查,重新核實其資質條件,責令進行3個月的整改,3個月內不允許承接新的項目。對昌樂永安建筑公司在全省范圍內的在建工程進行停工整頓,切實消除隱患,并經住建部門驗收后方可復工;責令濰坊天元監理公司對所有在監項目進行自查自糾。
目前,住建部、省住建廳已對此事故掛牌督辦。事故責任認定后,處罰、處理措施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據省住建廳的記錄,施工企業昌樂永安建筑公司近年來業績不錯,去年施工收入2億多元,前年8000多萬元,近年來未發生安全事故。出事的這個工程,合同額只有855.4萬元,按5%-10%的施工利潤計算,利潤只有幾十萬元。本次事故需賠償家屬、工程近1000萬元。
“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高支模、腳手架、深基坑、起重機械拆裝,是建筑業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四大殺手。“實際上,針對這些‘危大工程’(注: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措施并沒什么科技含量,只要按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和規范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山東省住建廳副廳長李興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