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市藍色經濟快速發展的歷史時期,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優化經濟發展司法環境的十條要求》,對青島藍色經濟進行有效的司法護航。
山東省委常委,青島市委書記李群說,“市中院黨組同志認識到位,行動迅速,出臺優化經濟發展司法環境‘十條’非常及時重要,望堅持抓下去,為全市經濟發展環境的優化作出更大貢獻!”
能動司法 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法院要著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司法的權利救濟、糾紛終結功能,全面提升化解矛盾糾紛水平;要始終堅持能動司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努力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效。”山東省高院院長周玉華在年初的山東省中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說。
2012年4月,中國某銀行與青島市某集團借貸合同糾紛案在青島中院開庭審理。該案訴訟標的額1個多億,被告青島某集團系山東省重點水產加工出口企業,也是當地的支柱企業之一,其特定水產品的生產、出口能力占全球需求總量10%以上,由于世界經濟增速放緩,該企業出口受到很大影響,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壓力。
該案審理期間,辦案人員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協調多家金融機構,幫助該企業完成了金融債務的重組,為企業生存贏得喘息的時間。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官又對政府相關部門、涉案金融機構、企業開展調查走訪。在充分了解水產出口類企業面臨的困難后,主動與政府探討法院在法律制度層面上為其提供司法協助的問題,與涉案金融機構和企業探討了如何協調配合盤活企業資產、拓寬融資途徑、解決金融債務問題,得到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的一致好評。
為更好的給企業發展提供優質的司法保障和服務,青島中院妥善審理涉及民間借貸、金融創新、企業破產、環境保護、涉外貿易等糾紛,對于在審判中發現的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加強協作配合,提出司法建議,維護良好的交易環境。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新模式,依法公正妥善審理知識產權糾紛,特別是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等重點領域的保護,維護良好的創新環境。
為增強對企業司法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今年以來,青島中院開展了“千名法官大調研”活動,法官深入了解企業,對企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詳細解答,并就在經營過程中對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法院如何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征求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