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設立 “山東省文化創新獎”,獎勵辦法將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山東省新出臺的《山東省文化創新獎獎勵辦法》旨在促進山東省文化創新發展機制的建立,激勵對對此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
這一獎項每兩年評選一屆,表彰涵蓋公共文化服務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文化產業、文化市場、演藝創新、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文化科技、藝術教育、對外文化交流等9個專業領域的30項文化創新優秀成果。每個獲獎項目將獲得5萬元獎勵。
該獎是對文化實踐過程的獎勵,在文化行業各領域中以科學理論、科學方法、科學技術實施創新,為促進文化的創新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項目完成人及在文化實踐過程中,對文化強省建設有重要推動作用,或在觀念和理念、內容和形式、機制和體制等方面開展創新,并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的,都可獲得參選資格。
納入評選范圍的單位及個人,經各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省直各文化單位、高等院校等組織推薦、申報,交由政府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山東省是文化資源大省,為發揮文化資源優勢,省政府確立了加快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強省邁進的戰略目標。并于2012年12月,與文化部簽署《關于合作推進山東文化強省建設框架協議》,拉開山東山東文化的繁榮發展的大幕。
近年來,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迅速。2004年以來,山東省文化產業增加值每年新增百億元,年均增長20%,高于全省GDP增幅。2012年,全省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達到2720億,占全省國民生產總值的5.4%。比2011年增加400多億元。
去年8月,山東省公布了《山東省“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根據規劃,到2015年,山東省力爭完成加快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快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齊魯文化“走出去”等9項重點任務,實現文化產業增加值翻兩番,占GDP比重超過5%,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記者 宗來松)
實習編輯: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