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房產稅試水百日,征收不過百萬的尷尬局面令人瞠目。從兩地政策設計來看,上海以新購住房為征收對象,重慶則圈定獨棟商品住宅及新購的高檔住房。中國社科院日前發布的“2011房地產藍皮書”中指出,重慶市以高檔住房存量市場為課稅范圍,更接近房產稅的市場調節本質功效,但忽略了普通住房市場;上海市以增量市場為課稅范圍,稅收明確將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
“兩地將征收對象都設置在極小范圍內,政策設計可謂不溫不火,注定無法取得抑制房價的作用。”曹建海將政策的“先天不足”歸咎為開征房產稅時釋放出的不良信號,讓全社會誤認為所有商品房都將被納入征稅范圍,導致人們對房產稅普遍抵觸,“在這種輿論氛圍下,出臺畸形政策就不足為奇”。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日前撰文評價,滬渝兩地試點效果不佳,原因在于征收對象范圍狹窄,且高檔住宅擁有者并不在乎房產稅的刺激。他指出,由于民間資本流動過剩,股票、黃金等投資品在近期出現下跌,在投資“玻璃門”作用下,房地產仍是投資者的首要選擇,此時通過征收房產稅來抑制房價,意義不大。
從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來看,重慶、上海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價格呈現同比、環比雙雙上升趨勢。
開征房產稅還被賦予增加地方政府稅源、平衡中央和地方失衡的財政分配關系的目的。“2011房地產藍皮書”提出,希望通過征收房產持有稅,推動地方政府從土地財政轉向稅收財政,改變地方政府推高地價助推房價的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