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昨天(6日)發布通知,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通過上海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2014年度的年度報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可以自主選擇其年度報告內容是否公示。
據悉,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的年度報告內容涉及聯系方式、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生產經營、開設的網站或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名稱等信息。農民專業合作社還需報告資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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