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進入人口深度老齡化階段。截至2013年末,上海戶籍人口中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387.62萬人,占戶籍人口比例的27.1%,預計到2015年年底,這一數據將接近30%。《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首次審議,其中,提升社會服務、鼓勵醫養融合等成為此次立法的亮點。
明確贍養人義務保障老人權益
“家庭贍養”一章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點。《修訂草案》明確贍養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的義務,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財產、住房等權益。
市民政局局長施小琳說,《修訂草案》主要是在沿用《條例》和援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作適當補充、完善,如要求對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定期探望;贍養人較長時間未探望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可以提出建議,督促其前往探望,引導以協商方式確定自己監護人的老年人,通過公證等方式予以明確。
“居家養老是老年人養老的主要模式,符合我國傳統和養老實際?!缎抻啿莅浮窇敻浞值伢w現鼓勵居家養老的政策導向?!笔腥舜髢人疚魅挝瘑T沈志先說,之前組織人大代表帶著草案深入社區聽取意見,并開展代表和居民問卷調查。在調查問卷中,有66%的代表認為,應當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并且應當制定具體鼓勵措施。為此,建議按照本市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要求,在第二章中增加“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完善鼓勵家庭贍養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調查問卷中,53%的代表和47%的居民認為,給予精神慰藉是家庭成員應當履行的贍養義務。委員們建議,將“贍養人”改為“家庭成員”,并列舉規定看望和問候老年人的具體形式,以增強條文的可操作性。同時,有專家和代表建議,采取建立家庭成員履行贍養責任情況的誠信檔案、將家庭成員不履行贍養責任的信息通報其所在單位等措施,督促家庭成員承擔相應的贍養義務。
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要建機制
近年來,本市不斷完善對老年人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修訂草案》對此予以明確,一是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逐步擴大老年人常用藥品和醫療康復項目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二是進一步完善老年護理籌資、評估、支付、服務等體系,逐步建立符合本市實際的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障制度。三是通過多項社會救助制度,對生活困難的老年人、失獨、孤寡老人給予特別幫助。
《修訂草案》還提出,上海在全市建立老年照料護理需求評估制度。對具有照料護理服務需求且符合規定條件的老年人,按照全市統一的標準進行評估,確定照料護理需求等級,作為其享受相應的照料護理服務的依據;對其中高齡、無子女的老年人予以優先保障,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適當補貼。
而在備受關注的醫養融合方面,《修訂草案》也試圖有所突破,明確了一系列推進措施,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建立健康檔案、定期免費體檢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家庭醫生、家庭病床、居家護理等服務;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社區老年人托養機構開展合作;發展老年護理事業等。有50%的代表認為,應當加強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上門診視、設立家庭病床和居家護理等服務。
乘車優惠就近配藥規定待完善
老年人的交通出行優待是全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問題之一。在問卷調查中,65%的代表認為70周歲以上老年人應當免費乘坐公交。41%的代表認為乘車優惠政策的年齡限制應當降低,還有不少老年人希望將敬老服務卡的發放年齡從現在的70周歲降低到65周歲,讓老年人在走得動的時候及早享受到政府給予的關心和優待。
沈志先說,鑒于《修訂草案》相關條款較為原則,故建議針對代表和市民的呼聲,抓緊研究完善老年人交通出行的具體規定。不少委員在審議中說,單純免費的政策,不意味著好的社會效果,要從上海的實際出發,謹慎調整免費性政策。
在調查問卷中,有54%的居民反映“配藥難”等問題依然存在。委員們建議,從老年人就近配藥的實際需要出發,明確規定有關部門應當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社區用藥報銷范圍,并建立、健全藥品配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