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1月13日消息:年過七旬的余老伯為搶購便宜雞蛋,在超市內奔跑時不慎滑倒并將排隊購物的顧阿婆撞傷,相關賠償案件經長寧區法院審理判決,顧阿婆共獲賠償9.5萬余元,其中余老伯承擔六成責任,賠償5.7萬余元。
2013年9月22日早晨,71歲的余老伯到超市買菜。7點半超市開門,雙手都拎著物品的余老伯快速跑向優惠價雞蛋銷售點,在快要到達排隊處時突然滑摔倒在地,將正在排隊的74歲的顧阿婆帶倒受傷。顧阿婆被診斷為右三踝骨折,共花去醫療費51000余元。
去年9月,顧阿婆向法院起訴,要求余老伯及超市共同賠償各項費用11萬余元。法庭認為,余老伯與顧阿婆的肢體接觸是導致顧阿婆受傷的主要原因,因此,酌定余老伯承擔60%的賠償責任,超市承擔4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