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滬上幾大中心商圈了解到,商場大多表示今年春節促銷都要報備有關部門審批,不過商場方面今年大多已自動規避易聚集性的活動。市商務委在近日召開的一次緊急會議上強調,商業促銷應嚴格控制限時限量、折扣力度大、集中統一的促銷活動。
黃浦區商務委前天召集區內各大商場有關負責人開會,細化、量化了有關活動報備和審批要求。
黃浦區商務委:商場應提前15個工作日到商委、提前12個工作日到公安局審批
昨天,南京東路步行街上一家知名商場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前日,黃浦區商委召集了區內各大商場的人開會,會上下發了“黃浦區商務委員會關于春節、元宵節期間進一步加強營銷安全工作的通知”。這則通知要求黃浦區屬企業集團、各有關商業企業“抓住春節、元宵等傳統節慶契機,結合實際,創新促銷方式,謀劃新的消費亮點,做好活動方案,并積極落實。要注重推進體驗式消費、綠色消費、智能消費、網絡消費。”由此可見,并沒有叫停商場節慶促銷活動。
在這則通知中,要求各商業企業“高度重視營銷安全工作。切實開展安全大檢查,不留死角,堵塞漏洞,杜絕事故。”同時,要求各商業企業“舉辦營銷活動,應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方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及組織形式;配備與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保安人員及安全工作人員的數量,明確任務分配和識別標志;技防設施配置及運行情況;活動場所可容納的人員數量以及活動預計參加人數;治安緩沖區域的設定及其標識;現場秩序維護、人員數;車輛停放、疏導措施;風險評估和應急救援預案。
通知提出要完善營銷安全工作方案報備,“單店營業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或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的商業企業舉行營銷活動,應于活動舉辦的15個工作日前,由舉辦單位將《黃浦區商場室內促銷活動登記備案表》報送區商務委聽取意見。區商務委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舉辦單位在活動舉辦的12個工作日前,將書面申請、活動方案及商務委意見等材料一并報送區公安分局。征得同意后,方可舉辦營銷活動。”
同時,在營銷活動舉辦前以及舉辦過程中,區商務委將會同區公安分局對營銷活動安全工作方案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將及時書面通知舉辦單位予以整改。拒不整改的,責令停止舉辦活動。在營銷活動舉辦過程中,如發現有現場秩序混亂、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的情形,舉辦單位應當立即停止活動。
記者看到,需要報送的《黃浦區商業企業信息表》細化到安保部門經理和安保工作聯系人的手機號碼。另一張需要報送的《2015年春節值班表》也細化到從小年夜一直到年初六以及元宵節的值班人員姓名和手機號。
市商務委:避免短時間內人流高度集聚,嚴防片面追求“轟動效應”
市商務委日前召開緊急會議,并下發了《市商務委關于切實做好本市商貿領域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進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力度,完善細化各項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應急指揮和聯動處置機制,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機制,提高各級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處置能力。
1月8日-11日,區商務委會同消防等安全管理部門和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分10組赴17個區縣全面開展安全檢查。針對大型購物中心、百貨超市、農副(水)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大型餐飲、展覽場館等單位和場所,及時排除消防、燃氣、設施設備等安全隱患。
記者看到,這份《緊急通知》明確指出:嚴格控制限時限量、折扣力度大、集中統一的促銷活動,避免短時間內人流高度集聚,嚴防片面追求所謂的“轟動效應”。特別要加強對活動中人員流量的現場動態檢測和流量限制管理。商業經營場所舉辦的各類文藝演出、明星粉絲見面會、展示展覽活動等,也應開展人流預測和安全評估,對可能引發群眾高度集聚,受場地條件限制無法承受的,應當調整的要堅決調整,應當取消的要堅決取消。
商場:今年報批更嚴格
據南京東路步行街某知名商場有關負責人介紹,商場春節大型促銷活動需要到區商委報備的規定已經施行多年,今年的報備審批相比前幾年嚴格了許多,對一些要求進行了細化和量化。
據該負責人介紹,在提交促銷方案的時候,區商委還特別詢問了是否會有限時、限量的促銷方案。“對于容易引起客流聚集的促銷方案肯定是不會通過的,因此,事先就不予考慮。”該人士認為,估計今年商場的春節促銷規模會比往年有所減小。南京東路新世界有關人士也表示,今年的春節促銷方案基本已制定完畢,接下來就會上報,今年將以促銷為主,簡單一點,類似容易聚集人流的文化活動就不搞了。
徐家匯太平洋百貨有關負責人表示,最近市、區兩級有關部門都陸續來商場檢查,尤其是安全方面,“我們的大型促銷活動都需要向區商務委報備。今年的方案還沒完全做好,但估計今年的審批要求會更嚴格一些,我們自己先規避掉一些有聚集性的活動,將活動的涉及范圍縮小一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