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昨公布。市教委在其政務網站“上海教育”(www.shme..gov.cn)上公布原文和相關政策制訂情況說明,即日起至2月27日向市民公開征求意見。
高中在籍學生須參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試
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含綜合高中在籍學生,下同)均須參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試,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的外籍學生可自愿參加。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自愿報名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體育與健身、勞動技術和藝術13門,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語文、數學、外語、信息科技、體育與健身、勞動技術和藝術7門科目只設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分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根據安排,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中,隨教隨考隨清。
綜合素質評價每名學生一份“紀實報告”
根據實施辦法,本市將建立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以高中學校為記錄主體,采用客觀數據導入、高中學校和社會機構統一錄入,學生提交實證材料相結合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學生高中畢業前,信息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紀實報告,學生需要確認本人的紀實報告并簽字。紀實報告經班主任和校長簽字以及高中學校蓋章后存檔,并供高等學校招生參考使用。2017年起,推動高等學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把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等學校自主招生的參考。
“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分為4方面內容: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修習課程與學業成績;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市教委表示,高中學校在信息管理系統內統一錄入學生自我介紹、軍事訓練、農村社會實踐、國防民防活動、黨團活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違紀違規情況、基礎型課程成績、拓展型和研究型課程學習經歷、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和學校特色指標等內容。學生基本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綜合得分,參加志愿服務、體育藝術科技活動項目情況等內容采用客觀數據導入的方式記錄。學生每學期對信息管理系統中的信息進行網上確認,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提出更正申請。由高中學校統一錄入的內容及相關實證材料在錄入信息管理系統之前必須于每學期末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