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不加班行嗎?昨天,勞動法專家、上海勞壇工作室主任談育明回應,春節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得到員工的同意。
談育明認為,《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如果員工不加班,單位用克扣工資、辭退等相威脅,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針對有員工提出春節長假連續7天加班是否合法問題,談育明強調,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